离婚时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婚前所购婚后加名的房产: “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首先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离婚以下四类财产不进行均等分割: 一、夫妻结婚前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结婚前双方为结婚准备的财产,比如嫁妆、新房的家具。 三、婚前一方被赠与的财产,以及婚后
1、离婚后,对于未分割的财产,可以由男女双方协议分割。 2、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
1、已出嫁女儿去世父母继承比例为属于女儿财产的三分之一,若子女早于父母死亡的话,父母继承子女遗产和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是一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