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风险提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有一个情况想要询问一下,上个月爷爷过世了,留有遗产,有4个孩子,我爸爸与姑姑和伯伯有争议,不能协商同意。遗产中有1套房子和一些银行账户,价格大约几十万,我爸爸与姑姑和伯
债务加入行为,应对第三人的借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履行
是的,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行使。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