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 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关系的建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签订租赁合同是建立租赁关系必需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内容必须完善。但由于有些租赁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涉及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条款未作明确规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纠纷,还有的为了规避法规,偷漏税费,对租赁行为故意隐瞒,不申请、不报批、不办理租赁审核立契手续,由于没有取得合法租赁的批准手续,以致在发生纠纷时才知道依法办理租赁审核手续的重要。实践中还有一些当事人,由于法律观念淡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甚至故意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租赁纠纷。 二、一些单位忽视政策法律规定,高价租用私房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自主权的增强,一些企事业单位享有了较多的自主权。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设立更多的、更好的商品销售网点或推销处,就忽视了国家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租用私房的规定,擅自租用私房,甚至出高价,使一些房地产出租者乘机抬高租金,或无理终止租赁关系造成租赁纠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地产纠纷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确定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 2.当事人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给仲裁委员会; 3.仲裁委员会受理之后,成立仲裁庭; 4.开庭和裁决; 5.
1、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但是没写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2、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违约金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
房屋租赁两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1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