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没有违约金。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合同尚未履行,只有合同开始履行后才有适用违约金的可能,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没有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当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的数额过高的时候,乙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要结合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 违约行为要支付违约金并不是以书面合同的约定为生效条件的,而是在民法典当中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够选择一个适用。签定金合同需要注意: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生效; 2、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定金具有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