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况的就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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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一般不能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起诉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
1、视情况而定。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如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手动修改合同,应当由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