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康复期如何收取护理费

2023-05-2241 人看过

1、有护理费。工伤的护理有两种, 第一,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因为在治疗期间,无法自理的,可以由单位负责护理,一般都是派本单位的职工护理,护理的职工工资照发,是不发给护理费的,和工伤职工没有关系, 第二种,就是职工因为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护理的,根据护理等级不同,发给不同数额的护理费,这个护理费,是发给工伤职工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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