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
只要是双方亲笔签名的(最好内容也是借款方亲笔写的), 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高利贷之类),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注意基本内容要明确。 1,(借与被借,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