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形式上的共同遗嘱的效力因情况不同而处理不同。 (1)当出现两个以上的遗嘱人针对自己合法财产(遗嘱人各自拥有全部所有权或按份共有的财产)指定同一第三人为遗产继承人时,如果一个当事人已经死亡,则应当认定该共同遗嘱已经部分生效,另一部分遗嘱则因为期限尚未来临而没有生效。 (2)当出现遗嘱人在共同遗嘱中互相指定对方当事人为遗产继承人,而一个遗嘱人已经死亡,别的遗嘱人尚健在时,应当确认共同遗嘱中,已经死亡的遗嘱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已经生效,尚健在的遗嘱人所作的意思表示部分已经失效。 2、实质上的共同遗嘱。 这类共同遗嘱,如果出现一个遗嘱人死亡,另一遗嘱人尚健在的情形,应当确认该共同遗嘱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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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
不生效,即使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只要贷款银行没有放款贷款合同就是无效的,只有在贷款人收到贷款以后才生效
我存在一个问题欲咨询,我跟谢某全部是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2020年8月我把自个儿10%的股权转谢某,但是吧谢某根本没有支付款项,谢某表示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