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经常出现的理由,往往称自己在公安侦查期间被刑讯逼供,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 实践中,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做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 二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 三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时的确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心做出了虚假的有罪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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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否判刑需要视具体的情况决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
在开庭前应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