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求教一下律师,我爸爸于孙河地区溜达的时刻,被意外他人养的的罗威纳犬撕扯伤,导致我爸爸有脚伤。过后于急诊医院治疗了。截止到现在对方也未付。护理期105天,营养期105天,营养期105天,我爸爸可以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我要怎么处理?此情况会怎么处理?我能把房子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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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的问题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
一、中级人民法院可管辖的行政执行案件有: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