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期间不能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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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的情形有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若是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的各种费用
不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