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我俩是2018年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内写明上一任丈夫每个月付4408至我领取养老保险终止,此外还约定每个月付1974至我再婚,那个时刻双方全部签名了,截止到目前对方未付金额,对方表示我每个月赚很多,无权限再要钱。我可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么?我应该怎么办?这种案件情况会怎么处理?十分感谢
律师解答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案件难度较大,您这个案件可能会涉及道德义务,一般对方还是需要遵照离婚协议书付的,对方可能会委托律师,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案件难度较大,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有一个情况想要问问一下,我外甥女今年8岁,在学校里读书,去年的时候其法定监护人突然接到班主任的短信息,说外甥女在学校损伤了,正在某三级甲等医院治疗。好像在上活动课跑200
我特别着急一个事情,我在2021年借给单位同事周某15万元,我们签署欠条,陈某作为保证人写上名字,我们口头谈好民间借贷利息,前几天的时候我要求周某偿还借款,他找理由推托,借款尚未
我是甘肃人,我们是2010年民政局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签订的拆迁合同协议书,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每人45平米数,7人,还存在前一任丈夫的父亲的份额,查明拆迁拿到的房儿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