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咨询一下律师,我妻子疫情期间也没有固定工作,每天呆着无聊,就爱玩手机,几年前在网上玩一个“XX棋牌”的游戏APP,在上面玩百家乐,后来发现还有分享选项,并且每分享一个人,他能获得对
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最近我舅舅被海淀公安局抓了,据了解犯了开设赌场罪。大概的案件情况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他在北京的西城租了一间房,用台式电脑下载了一个斗牛的赌博小软件,并
这类案件,一般交纳了罚金,都会宣告缓刑。罚金的数额在犯罪额的二倍到五倍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