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表见代理的新规定如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那么代理行为就会有效。表见代理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给予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无代理权人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和法律意义之行为,即出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代理权的授权书,或声称代理本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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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该代理行为不具有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
律师您好,2011年10月,对方编造我的委托函,和拆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同。签署了后,对方再一次编造我的委托函领取了房屋差价补偿金24245。但是我根本没有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刑拘该怎么办?
你好呀律师,朋友狄某和表哥狄某某在2012年1月一同开了一家会计记账公司。想多牟利,朋友狄某有时候会让其表哥狄某某买到一些发票给所代理的企业用于抵扣税款。3个月前,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