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不属于单务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即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3、损害赔
是否签订了合同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所以是否退费需要参考合同效力或者当事人自愿。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