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中介购房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类情况,即因为不想买了、对中介提供的房源不满意或者其他渠道获得了更满意的房源,不想再继续履行房屋中介合同,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构成违约。一般来说因为中介提供房屋不满意,不满足自身需求,根据合同来说是不会构成违约的,但这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劳务费。因为购房者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居间合同,中介为购房者提供居间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用。其次,如果根据双方之间的中介合同,购房者中途不想再买房构成了违约,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若是支付了定金,有可能购房者无法收回定金。 第二,如果在双方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可能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收取违约金。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和定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合同即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择一适用。 因此,出现了签了中介合同又不想买了的情况,建议首先弄清楚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违约的条款,以决定下一步的措施。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对方存在违约或者隐瞒,欺诈等问题的,可以要求退。单方面违约定金可以不退。交了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你可以以无法对合同协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切记,不能
那就只能找驾校退费了。 驾校退费是由学员和驾校协商解决的,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政策规定。 目前关于驾校的退费问题,国家并没有明确政策,所以建议在报考之后还是尽量安排时间学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交管局相关通知规定来退费的: 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培训机构的原因,60天内未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全部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