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但是不还款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希望您谨慎选择。
根据规定银行借款借据怎么拿标准如下:就是去把银行同意放贷的合同给签了字领回来一份啊,银行自己留一份。否则凭什么跟你收贷款呢。就是银行借款收据。
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一般的做法是借贷双方一人一份,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