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没有明确给谁,那么将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是有权分割,如果已经明确那么是不可以分割,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一方的财产。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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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疑惑想要询问一下,是执行的事情,我和我前一任丈夫是为躲避限制购房政策假结婚的,但是吧我前一任丈夫前不久被执行了,强制执行对方把我添加了,说我转走财产,但是吧这个房
想请问一下某一个纠纷,我哥哥设立了一家和投资有关的公司,因为新冠影响收益减少,为扭亏为盈,他推出出资占股计划,只要注入10万,许诺一年后退还投资款并发放资金占用费10%。大约18
想问某一个纠纷,我是安徽人,想请教利用一方工龄购房的问题。我妈妈利用了我爸爸的工龄购买了一套公寓,利用了我妈妈的39年,利用了我爸爸的43年,女儿当下可不可以交起诉书到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