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某个大案子,我的小案子极其的复杂,案情很狗血大概是我要求继承我父亲的2套,原来计划到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办理公证但是吧不给办理,因为调的我父亲的档案内写的我还存在个哥哥,但是吧这哥哥是我妈妈和上一任丈夫生的,我妈妈和我父亲是再婚,我这哥哥没有和我们生活,也不是我父亲的娃,可以继承么?我可以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我要怎么办?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决?我能赢么?
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针对继承纠纷分割财产部分与之前的规定大同小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可以打法定继承纠纷,若没有遗嘱的话,建议您找北京遗产继承纠纷的专业律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
婚前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婚前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作为买受方,如果想要该房屋,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直接使用,占有该房屋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该房屋,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小产权房的问题: 1、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流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