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人,案件情况大致是我丈夫丈夫2013年故去了。之后我在南磨房街道院子里面新盖成房屋四间,我小女儿一家人住着该新盖成的房屋,该房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在我小女儿的名下。我可以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起诉判定我的份额么?我需要怎么处理?这种情形会怎么判决?我能胜诉么?谢谢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该南磨房街道的大平层不动产权证本尽管是您小女儿的名,该所有权确认纠纷是可以起诉的,不过此种情况比较复杂,因为要一点一点分析,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您好呀,前段时间,我邻居家准备垒砌院墙,他聘请给了一个施工队,在垒砌期间,我女儿在已垒砌一半的院墙下玩,大概是院墙的水泥还没完全干透,院墙忽然倒塌,导致我女儿左脚骨折,经送医疗
购入的房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我交齐1515974能不能要求卖方
律师我咨询一下,我2016年与罗某签约了个买房协议合同,第二年入住的,现在没有下不动产权证本。但是吧前两天我的地址收到了一张公告,(2020)京XXXX执恢XXX号公告,告诉我腾出房屋,提供
你好律师,我妈妈2014年与姥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承诺姥姥把朝外街道的一套高级公寓卖于我妈妈,29140612,我妈妈有转账流水,同时我妈妈的亲生兄弟也签订了分家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