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日期划定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因此结婚前是可以做财产公证的。
再婚家庭分配遗产时,首先要将被继承人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余的部分与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一起作为其遗产按照其留下的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