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房产转让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以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法院判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等。以上
我是贵州人,我2018年跟我老公离,那时我老公把他个人的婚前房产赔偿我,可但是一直还未过户,最近时日这个房产竟被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明这个房产我媳妇只想要股权怎么处理?
我想知道,我是北京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份额10%。前不久我才察觉我现在已经被除名了,谈某伪造我的签名,把我的10%转给了其他的股东,但是肯定不是我签名的,我可以鉴定。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