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是可以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离婚双方财产一般是要平分的,但在实际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平分。比如夫妻双方有书面协议的,可以按照书面协议进行分割。 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的,会少分,一方照顾子女比较
我是贵州人,我2018年跟我老公离,那时我老公把他个人的婚前房产赔偿我,可但是一直还未过户,最近时日这个房产竟被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明这个房产我媳妇只想要股权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