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果在分割财产时能够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就可以多分财产; 或者已经分割完财产了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样也可以分更多的财产。 如果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过错情形的,则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情形在分割财产时也可能能够多分财产,因为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前的房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夫妻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