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办理过户登记是物权行为,债权行为有效与否并不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中,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你和房东继续履行该协议,并不损害抵押权人银行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东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并不是合同的问题,而是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也就是说,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在房屋抵押登记未被注销的情况下,按照现行的产权登记手续,房屋的产权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你可以在其他方面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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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代签卖方协议书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当你知道卖房人的姐姐没有该房屋的处置权时,卖方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定金可以原数退回。产权人与其
你好啊律师,因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逮了取保条件是什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