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在维修现场已附加提醒标志仍导致其他人损害能不能减责?案件情况是这样的,我建筑工程单位在某社区开工建设,有一段钢丝绳安置在路边,为了避免伤害他人,我们刻意在钢丝绳周边附加了提醒标志,但是最近几天依然有一个农民被钢丝绳绊倒导致左脚骨折,现在申请我建筑工程单位承担费用,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调解,将起诉解决。律师我咨询一下,已附加提醒标志能不能减责?
律师解答
需要详细分析案情后作出判断,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从而确定赔偿责任的比例,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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