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道德义务性,也具有不可撤销性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男方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女方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男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
1、在治安管理中,违法行为人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究竟是减轻处罚还是不予处罚,只能依公安机关职权决定,不能依报案人申请撤案来作决定。 2、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