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办理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城市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就是说,可以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政府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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