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商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证明是使用婚前所得购买。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在离婚的时候还是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
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