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2、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想问您一下,我打算调解离婚,容易么?我们俩是2010年登的记,我们俩结婚后有2套房屋,不动产证写的我老婆和我的大名儿,还欠450万上下的贷款没给,此外,结婚后上述房屋一直在对外租赁
我是北京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询一下,我俩是2017年诉讼离婚的,那时三间房地区的一套别墅是因为还没下不动产证遂没有分割,现时段下不动产证了,我可以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我是福建人,想问一下某个共有物分割纠纷的小案子。这小案子这里面还有关于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情况大差不差是我们家已故去父亲母亲是在2012年3月去世的,留有一套房子,我们这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