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福建人,想问一下某个共有物分割纠纷的小案子。这小案子这里面还有关于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情况大差不差是我们家已故去父亲母亲是在2012年3月去世的,留有一套房子,我们这些子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我想问您一下,我打算调解离婚,容易么?我们俩是2010年登的记,我们俩结婚后有2套房屋,不动产证写的我老婆和我的大名儿,还欠450万上下的贷款没给,此外,结婚后上述房屋一直在对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