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份,准予扣除。上述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应发工资数还是实发工资数呢?

2015-09-15189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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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全年应发工资1000万元,扣除各类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共计100万元,实发工资数为900万元。那计算14%的福利费时,是以1000万元还是900万元为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上述所指工资总额就是“应发工资数”,包括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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