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现在福利费已经不计提了,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来计入账的,只是年报时要调整的,以工资总额的1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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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以前,企业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计税工资为基数按上述比例计提,超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