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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一个员工医疗期的问题:
按规定(附后),估计此员工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你单位未满1年,医疗期为3个月。
(是否超过3个月,请根据规定判断,注意是否是连续休假,还是累计)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综上所述,你单位可以发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期回单位从事原工作,如对方不愿意回来,可以再发通知另外安排一个岗位(可以调岗调薪),如对方仍然不来的,即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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