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不能超过1年,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
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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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准备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1、工伤认定完毕,现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索要工伤待遇。 2、单位既然已经复议,不会再行认定。 3、单位是否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不属于工伤认定证据。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