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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遣企业基于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代替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虽是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但基于原先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也存在约束力,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是间接劳动关系,两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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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派遣规定,强制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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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动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十几年,合同期满,能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合同期满了,是用人单位不用你了,还是你不想再继续干了?其他什么该有的待遇都有么?注意:你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