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是否有质证、辩论的权利?

2015-09-232068 人看过

HR法律网:根据过去的规定,仲裁庭可以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这样的规定。没有充分体现当事人质证、辩论的权利。为了进一步完善程序,保障程序公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以上规定调整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如何理解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HR法律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理解这句话,关键要理解什么是“逾期”。可以根据是否需要延期区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先行调解作了哪些规定?

    HR法律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着重调解”的原则,维持了我国一直实行的有关裁决前调解的规定。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

  • 举证责任倒置对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意义?

    HR法律网:举证责任倒置能够彻底解决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的问题,譬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对劳动者举证责任上的照顾将有力的遏止不法用人单位的恶意规避行为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