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你好,为高温津贴的规定,不是由《劳动法》规定的,而是由《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的。根据该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双休日如果劳动者休息,未从事高温作业,不享受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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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1、高温补贴各省都有相应的规定的;2、法律规定参考:河北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通告》强调,用工场所
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是的。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说法,高温费、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指的都是同一种补贴。 HR法律网(www.law-h.com)很高兴为您解答,如还有疑问欢迎登陆我们
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实际情况实际处理,下面是一个案例参考, 小孙和小李同为某建筑公司的员工,小孙是项目施工人员,小李是行政人员。2014年6月,小孙因家里有事,在工作日期间,请了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