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我在同一公司到目前服务4年,期间公司改制重签过两次合同(2007年。2009年各签一次)2009年时强制改签,同时公司名称和法人也更改了但我们从事的品牌和岗位未从变动过,现因公司状况需改制裁员,想

2015-10-14788 人看过

 HR法律网:1.企业改制及改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代会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及表决生效的条件都必须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改制、裁减人员以及安置方案必须依照《劳动法》、《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必须向职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为职工的再就业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条件;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须一次发放或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分期支付;对于续转的劳动关系,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实行股份合作制或职工投股的,应按《公司法》及有关法的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向职工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按法定程序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4.履行公示程序。对于企业改制所涉产权的重大变更、企业经营方向、法人统理结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清欠或缴纳,离退休职工的相关待遇、裁员及安置方案等,都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 
  其企业改制还应该遵循企业用工自主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相结合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职工住宿问题应以企业自主安置为主... 有涉及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涉及职工住宿问题的应与职工合理协商解决原则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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