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多种方式让员工(尤其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拥有本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使员工与企业共享利益,从而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好处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目前国内外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有一些适合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例如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绩效单位、股份期权等。具体如下,供您参考:
1、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
2、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在期初激励对象按每股净资产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 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3.绩效单位:公司预先设定某一个或数个合理的年度业绩指标(如平均每股收益增长、资产收益率等) ,并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绩效期) 内,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目标,那么绩效期满后,则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进行奖励。
4、股份期权:股份期权是非上市公司运用股票期权激励理论的一种模式。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资格审查后可获得一种权利,即在将来特定时期,以目前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
这些激励工具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如何选择工具以使方案达到最佳效果,需要根据公司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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