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不是简单的股权转让,是一种股东利益的让渡。
股权激励一般有两种方式:
1)股东出资,拿出一定比例的股份(一般为10%)奖励经营者,成为“干股”,即不实际出资但获得投资分红,实际上就是股东让渡一部分自己的红利给经营者,达到奖励之目的。
2)期权。期权的实质也是拿出部分干股给经营者,不同的是,期权不能当期或短期内兑换,一般与经营者的任职时间挂钩,奖励期权者在任职内或规定年限内不能出售,但可以享有分红。
不能简单地认为股东红利减少。有效的、适合的激励机制,是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和减少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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