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日常作业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现按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部门必须根据本标准进行发放。
1、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的时间的时间为每月的1至5日,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必须在每月20日前报到安全员处,安全员负责汇总、审核后报后勤按计划进行采购。
2、对生产的特殊情况下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岗位负责人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到后勤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部门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发放标准,不得随意增发或减发劳动防护用品。
4、所有新入厂职工,经过厂级安全培训后,在生产管理人员带领到后勤领取工作服、口罩、手套、鞋、帽各一套。
5、所有公司职工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服两套,一套冬装、一套夏装。 6、防护手套发放:每月由安全员负责发放到相关岗位,每人每月一副胶皮手套、一副普通手套。
7、粉尘作业人员,由安全员负责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
8、危化品作业区操作人员,每个季度末由安全员负责发放防护眼镜一副、防毒口罩一副。
9、装卸与罐区岗位每半年各发放一套防护面罩,作应急作业时使用。
10、电工、维修工,每人每半年发放一双绝缘胶鞋。
11、化验员每人每月发放橡胶手套一副。
以上标准仅适合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任何岗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标准规定内容。
很高兴为您解答,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登陆我们的官网(www.law-hr.com),或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在线咨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安全技术、劳动保险、保健食品不属于劳动保护用品范围。 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所配备的一种防护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据我调查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许多人讲到这方面的时候都会将这两个词混用,应为同义词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
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三证一标志为: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 其对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如下: 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