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相关律师为您解答:所谓的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支出是指劳动保护支出必须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作为劳动保护支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企业发生的所谓的支出,并非出于工作的需要,那么其支出就不得予以扣除;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如高温冶炼企业职工、道路施工企业的防暑降温品,采煤工人的手套、头盔等用品。在实践当中,要特别注意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和劳动保护支出范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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