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今后执行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基本养老金标准低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的差额部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继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储存额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返还本人。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HR法律网: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按目前政策养老保险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
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个人未在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死亡的,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HR法律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