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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范围,实际上是对劳动者自由的一种剥夺。因此只有掌握了公司秘密,可能利用这些秘密与公司竞争的人员才有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必要,而不是所有职员都要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即使已经签订了竞业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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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HR法律网团队律师: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 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是员
竞业禁止法律如何规定?
HR法律网团队律师:所谓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
竞业禁止的限制都有哪些?
HR法律网团队律师:(1)主体限制,由于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企业只能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