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第一,没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第十六条就没有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义务,是在用人单位一方,还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也没有规定对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虽然劳动部1996年的有关解释对此有所涉及,但仅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承担责任,对于应如何处理从未有过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仍然没有涉及。第二,缺乏操作性强的劳动合同签订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对故意拖延或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强制力不足,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造成损失应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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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
HR法律网:它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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