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2015-10-29597 人看过

 HR法律网: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娩时生育保险已连续足额缴费9个月且无间断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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