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企业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当年不得在税前扣除。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的规定,在以后年度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计算扣除的基数?
HR法律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费用,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计算扣除的基数。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
企业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员工资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能否扣除?
HR法律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有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应不分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加计扣
HR法律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