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100%国资企业,现在,国资委无偿划拔给我公司一部分“其他企业的股份”,该部分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10-30570 人看过

HR法律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对于您的单位无偿获取的这部分股权,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纳税人为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其取得的境外所得在进行境外所得税额抵免限额

    HR法律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国(地区)别计算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据以计算公式中amp;

  • 我企业为跨地区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另外一个省份。2009年底我公司购进一台生产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时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八条规定:“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其所属分支机构使用的

  •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如何准确把握“合理的工资、薪金”?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