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是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缴纳的用于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按照年度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差额人数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之积计算。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可免于接受残疾人,但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HR法律网(www.law-hr.com)是全国第一家只做企事业单位hr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的权威平台!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企业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员工资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能否扣除?
HR法律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有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应不分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加计扣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以下简称67号通知),加强安置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